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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公开信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2年04月13日

西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深受农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政策在我区的实施,为全区农机装备水平提升和现代农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政策实施8年来,我区绝大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秉持“诚信经营、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经营理念,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你们也在补贴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开拓了市场、提升了效益、壮大了实力,成绩有目共睹、令人欣慰。

  但应看到的是,随着近年来补贴政策投入的不断加大,全国一些地方出现少数经销商,为攫取利益不择手段、铤而走险,采取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手段,套骗国家补贴资金、扰乱农机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虽然各地对这些企业进行了严厉惩处,但造成的后果已经严重损害了惠农政策乃至整个农机行业的形象,教训深刻、令人痛心。从我区情况看,个别经销商不注重自身建设、不执行政策规定,票据开具不规范、档案管理不严格、售后服务不热情、标志喷涂不完整等问题屡见不鲜,给政策落实带来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规范、高效、廉洁实施,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有关精神,希望你们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规范经营诚信服务。要做好信息公开,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经营享受补贴农业机械产品的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价格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并悬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该标识由农机生产企业出具给经销商,具体格式见附件1);要做好软件管理,按照规定向购机者开具销售发票,出具产品三包凭证,并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档案管理工作,建立销售记录并保存3年以上;要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对购机者提出的技术咨询,要如实、明确、全面、及时做出答复,绝不允许强迫群众购机,或搭车销售农业机械;要喷涂补贴标志,补贴机具除喷涂销售企业自身标识外,还应严格按照农业部《国家补贴机具编号规则》,对机具进行编号并喷涂相应标志,切实做到补贴机具“一机一号”(《国家补贴机具编号规则》见附件2);要做好售后服务,切实履行“三包”售后服务有关要求,保证零配件供应,提供优惠、优质、及时的机械维修和保养服务,同时高度重视用户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经销商要严格执行“七个不得”的规定,即不得倒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或倒卖补贴机具,决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得进行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不得以许诺享受补贴为名诱导农民购买农业机械,代办补贴手续;不得以降低或减少产品配置、搭配销售等方式变相涨价;不得拒开发票或虚开发票;不得虚假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同一产品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三要加强企业自身建设。要根据GB/T18389-2001《农业机械营销企业开业条件、等级划分及市场行为要求》相关要求,配套、完善和加强经营所需设施设备,强化资金垫付和货品供应能力;要按照《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关要求,加强企业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能力,积极在主要经营区域设立县、乡一级农机维修和服务站点,确保7*24小时售后服务;要按照《农业机械营销企业服务质量规定》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满足新形势下补贴政策对企业管理方面的新要求。

  在严肃补贴纪律、切实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我们将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惩处,对于个别不听劝告、一意孤行的经销商采取限期整改、全区通报、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希望各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谨记前车之鉴,倍加珍惜目前大好形势,珍视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以高度的责任感把购机补贴有关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同时,全区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接受包括经销商在内的全社会监督,欢迎你们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积极反映问题,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促进全区农机化健康发展。自治区农牧厅农机业务咨询和监督电话是0891-6364427(传真),电子邮箱是xznjgzbt@126.com。

  附件:

  1.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  2.国家补贴机具编号规则  3.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备案表(该表由生产企业与经销商共同填写后,于2012年4月30日前传真我厅)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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