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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湖南省农机局 2012年03月29日

湘农机科发〔2012〕21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省农机鉴定站,省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发〔2012〕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湖南省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湖南省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湖南省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使用过程中质量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与精神,促进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湖南省2012年购置补贴农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中心任务和有关精神,保障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及时有效实施,创新工作机制,整合系统资源,落实责任措施,进一步加大购置补贴农机具的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护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促进我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省农机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相关制度,全年农机质量投诉、举报反馈率达到100%,重大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和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户对补贴机具质量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任务

  1、理顺农机质量投诉机制。省农机质量投诉站与各市州、县市区农机投诉站紧密配合,建立健全农机质量投诉、信息管理机制,及时开展农机质量投诉情况的分析与总结,本着“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的原则,及时受理、认真处理好各类农机质量投诉。三月份,各地根据当地的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宣传活动,印发相关宣传资料,以增强消费者质量投诉意识。

  2、开展农机质量保障督导。春耕和“双抢”期间,认真开展补贴农机具的质量保障督导。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到属地的生产企业、销售市场检查,走访用户开展质量保障督导。督导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障能力;质量承诺的兑现情况;售后服务情况以及补贴机具在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督导后要对补贴机具质量状况和企业产品质量保障能力作出评价。

  3、开展农机质量调查。按照农业部质量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5~8月份,以省农机鉴定、推广部门为主导开展一次中小型全喂入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生产企业、销售门市以及用户现场,各地要积极配合,保障调查活动顺利完成。各地要选择本地区质量投诉较多的一至两个产品开展质量跟踪调查,进行质量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将跟踪调查结果及时上报省局。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省局约谈相关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加强安全警示标志和推广鉴定证章检查。农业机械安全标志必须正确、齐全、牢固地标注、安装在产品显著位置;进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必须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章,并置于产品本体的显著位置。对于不严格标识安全警示标志,不正确使用推广鉴定证章的,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将撤销资质,全省通报。

  5、加强农机化标准体系建设。湖南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制修订我省农机化地方标准2~5个。

  6、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不断提高维修企业的服务能力。认真履行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发放职责,提高农机维修经营网点的持证率。推广使用农机维修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农机维修职业技能鉴定,大力推广农机维修节能减排技术和维修服务标准合同。

  四、时间安排

  1、3~4月,结合全国“3.15”活动和省农业厅“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全省范围内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活动,积极参与农业部组织的相关活动,总结相关农机投诉监管材料。

  2、4~9月,结合春耕生产、“双抢”活动,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保障督导。

  3、5~7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成立“湖南省农业机械标准技术委员会”并开展相关的工作。

  4、5~9月,开展中小型全喂入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和安全警示标志、推广鉴定证章检查等活动。

  4、11月,总结购置补贴农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补贴机具质量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此列为全年重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实施。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提出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2、高效廉洁,提升能力。开展质量保障督导、质量调查等工作要注重方法,做到客观公正、遵章守纪、廉洁高效。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不得给企业和农民增加负担。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质量投诉监督、质量调查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3、大力宣传,及时总结。做好新闻宣传策划,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和相关信息,扩大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各市州、县市区要进行全面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保障督导、质量检查、农机维修能力建设情况等,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送省局科教质量处(邮箱:hnnjk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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