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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方案

湖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2年03月05日

  2011年,在农业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省各级农业、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农机管理部门以40个示范县为基础,以点带面,强力推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全省完成机插水稻311万亩,比2010年增长53%。为提高我省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缩小我省机插秧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迈出了重要一步。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减轻农民群众劳动强度,促进粮食丰收,保障粮食安全,省局研究确定,2012年全省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实现机插水稻600万亩以上。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布局

  2012年全省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总体布局是,根据“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在粮食主产区,和千亿斤粮食工程建设县中,确定望城区、宁乡县、浏阳市、长沙县、衡南县、衡阳县、祁东县、常宁市、衡山县、衡东县、耒阳市、醴陵市、株洲县、攸县、湘乡市、湘潭县、韶山市、邵阳县、武冈市、新邵县、邵东县、隆回县、洞口县、湘阴县、岳阳县、汨罗市、华容县、屈原区、平江县、临湘市、桃源县、鼎城区、澧县、临澧县、汉寿县、安乡县、赫山区、南县、沅江市、资阳区、大通湖区、桃江县、安仁县、资兴市、宜章县、桂阳县、汝城县、永兴县、祁阳县、冷水滩区、道县、东安县、双峰县、新化县、涟源市、溆浦县、沅陵县、慈利县、永顺县、龙山县等60个县(市、区)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县,大力推广机插秧技术,每个项目县机插秧面积不少于8万亩,共计机插秧480万亩以上;带动非项目县区机插秧120万亩以上,全省实现机插秧面积600万亩以上,整体推进全省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普及。

二、主要技术措施

  1、加强技术指导。省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指导专家组加强对全省各地技术指导,农机、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实行统一供种、集中育秧、机械化移栽。强化核心示范点的示范工作,每个项目县安排5个以上核心示范点,每个示范点示范面积不少于2000亩,并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实施,明确专人负责现场记录机插与人工插秧、抛秧及大田直播的有关数据,为进一步扩大推广应用面提供技术数据。

  2、完善育秧模式,加大集中育秧力度。全省农业部门大力推广集中育秧,各项目县农机部门要积极与当地农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搞好集中育秧工作。当前育秧模式主要采取软盘、双膜、大棚育秧等方式,各地根据本地实际,选择适合当地的育秧模式推广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农业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中推广大棚(工厂化)育秧,积极探索商品化供秧模式,培育机插秧作业市场。

  3、加大培训力度。随着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逐步普及,全省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培训重心要逐步下移,由省培训市县技术骨干逐步过渡到市县培训农民机手,省局举办机插秧现场比武。各市、县要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培养既懂理论又能实际操作的专业技术骨干和农民机手。每个项目县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共计培训12000人以上。培训对象以种粮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和科技示范户为主;培训内容以水稻机插育秧技术、插秧机操作维护技术和田间管理要点为重点。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宣传,辅导农民和机手应用育插秧机械化技术。通过演示、田间操作等多种形式技术培训,让广大农民群众接受并掌握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将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范围。

  4、规范物资供应。规范育插秧机械及相关物资的市场供应,搞好机具演示,积极向农民宣传并推荐先进适用节能安全的机具及育秧设施,督促生产企业加强售后服务。

三、行政保障措施

  1、将全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州,各市州相应分解到县市区、乡镇,层层抓落实。各项目县与省局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职责。

  2、省局党组成员分片负责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推广工作。局长、局党组书记谢国华同志负责株洲市、湘潭市、郴州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海波同志负责常德市、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元宝同志负责岳阳市、娄底市、益阳市;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汤绍武同志负责永州市、邵阳市、怀化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涂文波同志负责长沙市、衡阳市。各市州局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各县市区局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确保任务落实。

  3、将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纳入全省农机化工作综合考评,并设立全省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先进单位奖项。

  4、安排每个项目县适当推广工作经费,各项目县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适当配套。

  5、继续对插秧机及配套设施和软、硬盘等实行50%的购置补贴,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优先满足插秧机及配套设施和软、硬盘的补贴。

  6、对项目县实行动态管理,分早中稻机插秧和晚稻机插秧两个阶段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各项目县进行检查。按2012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绩效考评奖励办法对完成任务好、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领导不重视、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项目县,取消其项目县资格,并通报全省,将推广工作成效突出的非项目县递补为项目县。

四、有关要求

  各市州要加强检查、督促,加大对非项目县的指导力度,大力普及机插秧技术,不留水稻育插秧机械设备推广空白县市区,力争项目县不留空白乡镇。强化良种、良法结合,加强农艺技术与农机化工程技术的集成配套,加大技术培训力度,着力项目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注重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新型农机化服务组织的作用,探索水稻育插秧推广新路子。

  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的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2月底前报省局监管处(邮箱:hnnjgl@yahoo.cn)。

2012年湖南省各市州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目标任务

单位 机插秧面积(万亩) 插秧机推广量(台)
长沙市 50 300
株洲市 30 260
湘潭市 25 220
衡阳市 60 500
邵阳市 50 450
岳阳市 60 600
张家界市 10 70
益阳市 55 500
常德市 80 600
娄底市 30 240
郴州市 55 450
永州市 50 400
怀化市 35 300
湘西自治州 20 140
合计 610 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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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李轩悬
    发布于2012-03-07 13:30
    请问怎样参与培训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