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申报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度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农机科函〔2011〕111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销售商:
为做好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我局《关于规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农机科发【2010】33号)规定,现就2012年度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2011年度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农机销售商的审核确认
1、经销商基本信息、资质条件无变更,在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不需重新申报。一般经销商由县市区农机局审核确认后,于2012年1月5日前上报市州农机局。市州农机局核实后汇总于2012年1月10日前上报省局。区域代理商、总代理商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向省局发函确认。
2、经销商基本信息及资质发生变更的,应按新经销商申报程序重新申报。
3、2011年度已被省局取消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的,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不得受理其申请和确认上报;在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尚未处理的经销商,由县市区农机局出具调查核实材料经市州农机局复核签署意见后报省局,将其从经销商信息库中删除。
二、新经销商申报程序
凡有意愿在2012年度从事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并具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基本资质条件(附件1)的农机销售商,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一般经销商于12月31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农机局登记,填写《具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农机销售商基本信息表》(附件2),由县市区农机局核实其登记信息、资质,签署审核意见,汇总后于2012年1月5日前报市州农机局。市州农机局审核合格后填报《具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销售商汇总表》(附件3)于1月10日前报省局。
区域代理商、总代理商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向省局登记,由省局对其资质进行核实。
三、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推荐
农机生产企业登陆“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从全省具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农机销售商信息库中自主推荐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并对销售产品和销售区域进行授权。
四、其他
联系人:湖南省农机局科教处胡先鸣、唐鹏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6号办公楼322室
联系电话:0731-85540636、85563458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基本资质条件》 2、《具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农机销售商基本信息表》 3、《具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销售商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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