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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开展2012年非通用类农机补贴额确定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农业机械局 2011年12月19日

关于开展2012年天津市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购置补贴额确定工作的通知

津农机管〔2011〕112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确定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59号)的要求,为做好非通用类产品补贴额的确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额的确定原则

  (一)2012年继续实行定额补贴的原则。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农机产品实行同一补贴标准。

  (二)根据农业部要求,2012年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代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一览表中不再明示具体补贴机具的生产厂家、产品型号。

  (三)补贴额一栏表中补贴分类分档方式和补贴额度原则上与2011年相同。

  二、非通用类产品分档规则

  详见附件2

  三、相关报送要件

  请生产企业根据非通用类产品分档规则的要求,按照产品型号分别填报“2012年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非通用类产品补贴额确认书”(附件3),并附产品彩色照片(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彩色打印机打印在一张A4纸上)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并按照产品型号分别装订(简装即可),并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书WORD版本电子文本和产品照片(jp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控制在1M以下)。此次材料申报工作只接受邮寄函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25日,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科研东路8-B1-3

  天津市农业机械局装备管理处

  邮政编码:300192

  电子邮箱地址:NJJJDGLCH@163.COM

  附件:1. 2012年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非通用类产品范围 2. 2012年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非通用类产品分档规则 3.2012年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非通用类产品补贴额确认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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