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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农村机耕道路调研报告

日照市农机局 2011年12月15日

  日照市的机耕路大部分修建于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后农村推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机耕路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由于土地分散经营,农村对机耕路的维护措施越来越少,有的因自然因素破坏,有的因农户逐渐蚕食机耕路人为破坏。使机耕路低洼不平,越来越窄,有的甚至废弃或消失。根据对全市调查估算,每亩耕地平均占有机耕路8米,全市约有机耕路2万公里,其中需要维护的有1.5万公里,占机耕路总数的75%。另有5000公里需要进行重新修建。机耕路的损坏和短缺,致使农业机械、农用运输车等行走困难,有的甚至根本无法通行,对老百姓从事农业生产和外出行走带来很大不便,制约着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一、加强机耕路建设的必要性

  1、机耕路是农业机械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目前日照市机耕路的现状,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机利用率和经济效益,而且常有农机事故发生,成为制约农机化发展的瓶颈。据测算,全市农业机械在田间作业转移时,因地块小和机耕路不畅通,使农机田间作业的有效利用时间降低20-30%,每年造成无效油耗近3000吨,浪费1600多万元,同时还加大农业机械的磨损。近几年来,我市虽然进行了公路“村村通”工程,部分涉及到“村村通”的农田机耕路得到了解决,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近几年在中央及各级政府购机补贴政策的推动下,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步入快车道,特别是大型农业机械的发展较快,2010年全市农用拖拉机保有量已达到20万台,联合收割机达到840台,农机从业人员达到28万人,实现农机服务总值16.7亿元,增加值8.9亿元。如果机耕路建设滞后,势必会影响农机的田间作业效率和效益,影响党和政府对农机化政策的落实。

  2、加强机耕路建设,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条件。机耕路的建设不仅是解决农机田间运行的问题,而且还关系到农产品运输、粮食生产、农民出行等一系列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的重大问题。提高农机化水平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新农村的关键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机耕路等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为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

  二、机耕路建设内容

  1、建议政府部门将机耕路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作为“四通”规划之一。市县财政可参照村村通公路、通自来水、通广播电视等有关政策,制定机耕路“田田通”建设的目标规划,落实相关规定和扶持政策,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农业规划的莒中平原、莲北平原、204国道两侧粮食主产区内实现“田田通”,“十二五”末,在全市适宜农业机械作业的农田实现“田田通”,为充分发挥农业机械作用创造良好环境,为发展建设新农村夯实基础,使田成方、路成网的田园风光与整洁的村容村貌相映生辉。

  2、分布实施,整体推进。优先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主产区及经济作物主产区的机耕路,并结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水利建设项目一并实施。机耕路建设可以分年度进行,每年维护和修建10万亩,约800公里,“十二五”期间完成50万亩,约4000公里。

  三、投资计划

  根据调查计算,维护机耕路每公里投资约0.5万元(路宽4米),全市1.5万公里预计投资0.75亿元;新建机耕路每公里投资2万元,全市5000公里预计投资1亿元,累计总投资1.75亿元。5年建成每年平均约3500万元。机耕路都是土路,资金筹措可采取补贴的方式,以垫土整平为主的土方由农村完成,约占投资总额的60%;市、县财政投资主要用于小桥涵建设,占投资总额的40%.

  四、投资效益

  机耕道路建成后,将大大减少农业机械在田间作业转移时间,使农机田间作业的有效利用时间提高20%,降低农田作业成本5%.据测算建设10万亩机耕道路,每年减少油料消耗500吨,节约资金300多万元。同时,机耕道路建设可以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改善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农民出行等条件,将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

  五、配套措施

  制定配套政策,完善机耕路建设与管护制度。地方政府要按照我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配套政策,建立乡村机耕路建设与管护的长效机制。针对机耕路失养、怠养现象十分突出的问题,要按照开工一条、建成一条、管好一条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机耕路管护制度。因地制宜解决无人管路,无钱养路的问题,推动机耕路建管规范化、制度化,把机耕路真正建设成为农民致富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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