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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开展2010年农机补贴资金扫尾结算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1年05月12日

各有关市、州农机局(办)、农机经销商:

  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序实施,经研究定于5月25-27日,对我省2010年已录入购机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按补贴政策销售,但尚未结算的机具进行一次结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经销商申请结算的截止时间为5月20日,系统在5月20日下午5点停止经销商申请结算模块的操作。

  2、各市、州农机局(办)督促所辖各实施县(市、区)在5月23日从【申请查询】模块中导出状态为“申请结算”的原始电子表格,编辑成购机申请一览表后打印出来后,经当地农机局(办)和财政局盖章确认,由各市、州审核员作为审核依据带到审核点。

  3、经销商在5月23日将已申请结算的购机申请(即状态为“申请结算”的购机申请)结算汇总表和资金结算申请报告打印出来(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后,将所有申请结算的购机申请分县(市、区)装订成册作为申请结算凭证带到审核点,每份申请包括购机补贴申请表(含身份证复印件、发票扫描件)和购机补贴协议的原件。

  4、各市、州的审核员将所辖各实施县(市、区)农机局(办)上报的购机申请一览表与经销商提供的结算申请资料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清单,经审核员和经销商代表签字确认后,原件报省农机化办产发处,市、州农机局(办)与经销企业各留一份复印件。

  5、所有结算资料审核完毕后,各市、州的审核员需将所辖各实施县(市、区)的购机申请一览表交省农机化办产发处,并将审核情况反馈到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各经销商需将核对无误后的资金结算申请报告交产发处,装订成册的购机申请原件自留,存档备查。

  6、此次结算为2010年度补贴资金的扫尾结算,请各市、州、县农机局(办)及经销商提前做好各项结算准备工作。

  所有系统操作均在我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nj.qgny.net)中进行。

二、参加人员

  1、各有关市、州的审核员1名。

  2、各有关经销商具体负责购机补贴结算工作的人员1名。

  各经销商工作人员食宿自理,请勿缺席或超员。

三、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5月25日下午报到,26日-27日现场审核。

  审核地点:兴源宾馆(武汉市二七路145号)

  联系人:万芹  王丽娟

  联系电话:027-87664617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经销商操作步骤

  1、经销商进入系统后,点开【结算管理】模块,进入【申请结算】模块。

  2、将状态选择为“申请结算”后点击“查询”键,界面上会出现三个功能键。按住Ctrl键,点击“生成结算汇总表”,将该表导出后打印。

  3、点击“生成申请报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份补贴资金结算申请报告,点击报告下方的“打印”键打印该报告。

  附件2:乘车路线

  兴源宾馆

  1、乘533、805到竹叶山站转809至江岸西站到宾馆。

  2、乘509、577到二七路站转211至江岸西站到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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