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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确定2011年补贴机具经销商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1年03月30日

冀农机管发[2011]16号

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经销行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保证补贴机具供货及时、服务到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将补贴机具经销商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事经营补贴机具的经销商由各农机生产企业自行审核确定,我省统一公布后,按规定要求在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软件管理系统中完成注册。原则上2011年报我省经销商数量不得超过2010年所确定数额;不在公布名单中的经销商和企业销售部门不得进行系统注册、不得开展补贴机具销售。农机生产企业要加强对推荐经销商的资质核查和监督管理,经销商严重违规,给国家和农户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暂停或取消农机补贴产品经销资格等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生产企业应对补贴机具经销商以下条件进行审核: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的农业机械产品经营资格,能保证长期稳定的开展业务。经营大中型拖拉机、自走式联合收获机以及产品单机销售价在10万元以上的经销商,其注册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万元;经营小型农业机械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连续从事农业机械经营3年以上,从事国家补贴农业机械产品经营2年以上。

  2、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从业人员,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三包”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具备售后服务车辆。近年来,在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未发生违规违纪及投诉问题。

  3、财务制度、销售台账健全,有良好的纳税记录。能及时开具合法有效的销售发票,原则上不能出现“一机多票”现象。

  4、熟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操作程序,认真执行购机补贴有关规定,具备农机购置补贴软件管理系统运作的必要的设施设备。能积极配合做好补贴机具销售、核实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5、提倡生产企业采取直销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自办销售的企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各企业必须在2011年4月10日前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河北区域经销商名单报我省,逾期不予受理。名单须加盖公章,不得复印,同时必须报送电子版(必须为excel格式)。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6号,河北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总站,邮政编码:050011.联系人:聂志义、孙军科、马胜元;联系电话:0311-86046470、86068673.电子信箱:tgzkfk@heagri.gov.cn。

  附件: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河北区域经销商名单(格式)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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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游客
    发布于2012-01-29 23:35
    现在这社会真他妈的腐败,当官的都他妈的吧补贴吃完啦买啦车也得不到啊。
  • 游客
    发布于2011-08-25 22:06
    当官的把补贴都鸡巴摊了 没有人的都买不到补贴车
  • 张自林
    发布于2011-05-29 07:49
    是啊 他娘的 河北的就是腐败 你看人家山东 河北人 真他妈比丢脸 老子就买不到 补贴的 农机
  • 游客
    发布于2011-05-23 20:53
    俺们藁城市就没有往下发补贴指标~~~更牛逼啊~~去问了就是没有指标
  • 游客
    发布于2011-05-20 11:53
    现在在隆尧当官的把补贴都鸡巴摊了 没有人的都买不到补贴车
  • 梦里依人
    发布于2011-05-18 23:30
    我想买一台收割机 ;请问补贴怎么办/能补多少
  • 游客
    发布于2011-04-11 23:48
    大好形势,太恶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