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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1年实施方案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1年03月01日

各设区市农机管理局(总站):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大行动201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办【2011】5号),我局制定了《福建省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1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福建省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1年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1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深入开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2011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将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作为推进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切实推进教育培训大行动深入开展,总体要求是:以农机手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机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三支队伍培训;以水稻育插秧、果蔬收获和食用菌等特色农作物农机化新技术为重点,突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适用性、时效性,突出农机农艺技术融合;以县为基础,省、市、县共同推动,创新培训方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和技能竞赛活动;以农机管理局(站)、农机培训、推广、监理机构为主体,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教育培训队伍,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充分调动农机生产企业等开展农机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农机培训力度,加强培训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实施提供保障。

  二、培训目标

  2011年培训目标是:全省培训农机化管理、技术和实用人才25000人次以上,其中培训农机化管理人员660人次以上、培训农机化技术人员2500人次以上,培训农机操作、维修、营销等实用人才22067人次以上,其中培训新购机农民5000人次以上,职业技能鉴定1000人次以上。省及设区市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任务见附表1。

  三、重点工作

  (一)积极开展农机化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从事农机鉴定、推广、监理、质量监管、教育培训工作的技术人员,重点加强县乡基层农机化管理和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培训内容重点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农机化法律法规政策、“十二五”农机化发展规划、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法制度、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特别是薄弱环节农机农艺技术以及当前重点推广的水稻机械化育插秧、设施农业等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及安全监理检测技术等。要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农机化管理和技术人员思想政治水平和廉政意识,提高政策执行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推进农机化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农机科技人员创新能力、基层技术推广人员技术推广能力和服务意识。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省及设区市农机监理所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切实组织好主要农时重点技术专项培训活动。各地管理部门须在重点季节举办专题培训活动,结合设施农业技术以及水稻育插秧等重点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推广,结合农机安全监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技术和农机维修保养、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农机产品销售及三包服务知识等培训。要在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冬种”等农时季节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活动,举办好专题培训班或现场演示会。专项培训内容要注重适用性和针对性,加强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基层的专项培训工作要突出培训方式的灵活多样性,采取电视讲座、举办专题培训班、现场演示、以老带新、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注重培训效果。由各级农机管理、推广、农机校、农机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等共同实施。

  (三)认真抓好新购机农民技术培训。省局将继续把配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做好0.5万新购机农民技术培训作为2011年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我局做好相关工作,落实分解的培训任务。要通过培训提高新购机农民操作使用水平和对农机化新技术的接受能力,使其不仅会使用新机具,还要获得效益,促进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民增收致富。由各级农机管理、推广、农机校、农机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等共同实施。

  (四)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认真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提高农机手驾驶操作技能,并严格要求农机操作人员取得法定证件,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由各级农机管理、监理以及拖拉机培训机构共同实施。

  (五)加大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力度。密切与有关部门合作,围绕农业人才和农机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农机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积极促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与农机维修、安全监理、技术推广等培训工作的结合,加大农机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由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各设区市农机管理总站组织实施。

  (六)广泛开展“政企联动”培训活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鼓励和充分发挥农机企业的积极性,利用企业的技术力量和设备场所开展农机培训。要发挥购机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把补贴资金结算与培训任务完成情况挂钩。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加大政企联动、事企联动或企校共建的力度,确保农机操作手、农机修理工和师资人员的培训得到落实。

  (七)认真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在近两年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密切部门联合与合作,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扩大培训规模。要按照阳光工程培训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实施工作,并加强与专项技术培训、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新购机农民培训等结合,提高培训效果,让更多农民享受国家惠农政策。

  (八)举办全省农机技能竞赛活动。农业部拟在今年举办全国农机技能竞赛活动,为做好参赛工作,我局将举办全省农机技能竞赛活动,竞赛方案另行制定。各地要积极配合全省竞赛活动,组织本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选拔优秀的人员参赛,在全省营造良好的农机培训氛围,激发农机人员学技能、用技能、爱技能、比技能的热情,把今年我省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推向高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优化农机化专业人才队伍,是各级农机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体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现实需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纳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抓出成效,抓出亮点。

  (二)加强部门配合,积极争取支持。要加强与当地农业、科教等部门的配合,争取支持,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加强与阳光工程培训主管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将农机培训机构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资质单位。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投入,加强对农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农机化学校的扶持,不断完善农机化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及各项专题活动的宣传报导,促进培训工作健康发展。广泛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先进典型、工作成效、发挥的作用等,努力营造有利于推动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各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全省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实施方案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实施方案》请于3月20日前报送省局科教科,并于每季度10日前报送培训工作进度(见附表2)。年度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送。

  联系人:索滏群电话:0591-87516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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