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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组织申报水泵补贴产品目录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1年02月10日

苏农机行〔2011〕5号

关于组织申报水泵补贴产品目录的紧急通知

各农机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机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机〔201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切实做好农机抗旱工作,支持农民购机,夺取夏季粮油丰收,我省将水泵(包括离心泵和潜水泵)增补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在我省冬小麦主产区实施。现就申报该产品补贴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和实施区域

  申报产品的具体分类情况为:

  机具大类:排灌机械

  机具小类:水泵

  机具品目:1、离心泵;2、潜水泵。

  请按机具品目分别申报,所申报的产品必须是被列入国家或江苏省2011年支持推广目录中的农机产品,产品的主要配置及参数应与支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一致。

  在江苏省冬小麦主产区对该产品实施购机补贴,具体实施区域包括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南通、泰州、扬州等八个市。

二、申报企业资格

  申报企业可以是补贴产品生产企业,也可以是委托代理企业。若由委托代理企业申报,代理企业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商业信誉,必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企业只能委托1家代理企业进行申报。

三、企业申报承诺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承诺

  1.交货时间。江苏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始实施之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企业须按购机者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补贴机具。

  2.交货地点。江苏省全境内各级农机主管部门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农民差价购机,财政补贴通过县级审核报账。

  (二)价格承诺

  为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杜绝通过虚报价格抬高补贴标准的行为,企业要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做出承诺,且在2011年江苏市场销售中,实际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应有剧烈波动,特殊情况企业须及时向省报告。若违反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对违反规定的产品采取不予报账、取消补贴资格等处理措施。

  (三)其他承诺

  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各项具体规定,不倒卖补贴机具,不套购财政补贴资金;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规定提供合格的补贴产品,做好产品技术培训、“三包”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合法的申报文件资料。若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三包服务不及时,农民投诉较多并经查实的,须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省将取消其产品补贴资格。

  委托代理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代理企业和生产企业均须承担责任。企业自主选择的经销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经销商和企业均须承担责任。

四、申报材料

  (一)《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申报表》(附件1)。

  (二)《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三)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3)。

  (四)申报产品《使用说明书》。

  (五)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委托代理企业申报时必须提供)

  上述(一)(二)(三)项纸质表格及电子文档各一份(其中(一)(二)项电子文档通过EXCEL制作,不要合并单元格,用光盘或U盘保存,按照机具品目分开填报,文件名称为“xx企业XX品目”,且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完全一致)和《使用说明书》纸质材料一份于2011年2月15日前报送至省农机局行发处(不接受邮寄),现场签字确认。同时将上述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至jsnjbt@sina.com。报送材料不完整及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5-83275271;025-83275259

  联系人:朱玉奎、朱红宇

  报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218室

  附件:1.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申报表

  2.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3.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企业承诺书

  4.生产企业授权书(参考格式)

  附件下载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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