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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广西自治区农机补贴产品补贴额确定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0年12月17日

桂农机办〔2010〕96号

各市农机局,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自治区农机鉴定站,相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不再选型和淘汰,凡是补贴范围内且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均可列入补贴目录”的精神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确定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0]53号)关于各省“尽快启动非通用类和其他类农业机械补贴额调整确定及补贴目录制定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12月中下旬起开展2011年度广西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新增产品补贴额申报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11年度广西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新增产品申报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类、种植施肥机械类、田间管理机械类、收获机械类、收获后处理机械类、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类、排灌机械类、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类、动力机械类、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类、设施农业设备类、其它机械类等12大类111个品目的农业机械产品(详见附件1)。

  (二)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产品必须是列入《国家支持推广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1年内有效)的农业机械产品;或是通过《广西支持推广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农业机械产品。

  2、凡是已上《2010年广西农业机械补贴产品目录》的产品,2011年可继续沿用,不需重新申报;如认为2010年执行中有异议的,可重新申报;对2010年“执行中反映较大或发现明显不合理”的产品,由我局根据农业部“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进行调整。

  3、《广西支持推广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全国通用类机具产品可在本次按广西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新增产品申报审定程序申报(详见附件2)。

  二、受理申报审定工作单位

  具体申报审定工作委托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负责,自治区农机鉴定站协助。

  三、申报审定时间

  申报时间:从2010年12月20日开始,至2010年12月26日止。审定时间:从2010年12月27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四、相关要求

  (一)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要认真、规范完成好具体申报审定工作,及早公布申报文件,热情受理申报的产品材料,组织专家公正、科学评审,按规定时间将申报评审结果报自治区农机局审查确认;自治区农机鉴定站要积极协助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做好我区2011年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新增产品申报审定工作。

  (二)各市农机局要根据本地农民对农业机械产品的选用情况,引导适合当地农牧渔业生产需要的机型参加申报,以确保我区地方的农业机械产品更符合各地农民的需要。

  (三)自治区农机局农业机械补贴产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将根据需要调整充实评审专家库人员,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参加评审,请相关单位给予支持。

  (四)有意参加申报的企业可在广西农机化信息网、广西农机质量与推广信息网查阅下载申报文件,必须按目录申报文件要求和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文件。

  (五)按农业部办公厅规定,申报评审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附件:1.2011年广西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新增产品申报范围(12大类111个品目)

  2.2011年全国通用类机具种类范围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点击下载该文件

  相关链接:关于开展2011年广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新增产品销售价申报审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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