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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1年非通用农机补贴目录申报通知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2010年12月20日

各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确定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0〕5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山东省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定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原则

  《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在《2010年度补贴产品目录》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产生。《201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的补贴产品不再重新申报,只有在2010年度部、省两级支持推广目录调整中新进入的产品需要申报。玉米收获机械的申报详见特别说明(点击查看)

  二、补贴范围

  2011年度补贴机具范围在2010年度的基础上增加干坚果脱壳机、大蒜去皮机、药材烘干机、种子分级机、渔业捕捞机械中的绞纲机、起网机、舵机、锚机、渔船用油污水分离设备,减少电动卷帘机卷杆、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旋耕机。

  三、申报范围

  山东省2011年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申报范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其他机械,共11大类(详见附件1)。已经进入《201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补贴产品不再重新申报(注:进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玉米收获机〔不含与小麦自走机配套的玉米收获割台〕,仍需向农业部申报),基本参数、配置等如有变化请予说明。新进入我省支持推广目录但未进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玉米收获机,可以向我省申报。

  四、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人必须为独立的法人资格,不接受个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申报。

  2、申报产品必须通过省(含省)级以上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并列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列入《2009-2011年山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依照《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山东省境内农机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列入《2009-2011年山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3、申报人在近两年购机补贴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有关承诺,无弄虚作假、商业贿赂等违规违法行为。有违规行为并经查实的企业不得参与申报。

  4、具有良好的“三包”售后服务能力,能够履行“履约要求”的承诺。

  5、申报人的申报产品生产正常,近两年来产销稳定,连续两年无产品集中有效质量投诉,且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

  五、申报方式

  企业根据申报产品型号、配置等,参照《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非通用类机具种类明细表》(附件1)中的机具大类、小类、品目分类情况,填写《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申报表》(附件2)、《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发送邮件至sdnjbt@163.com (使用excel格式),文件名称为“xx企业”;上述纸质表格一式两份与《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企业履约承诺书》(附件4)及所有申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一并于2010年12月25、26日报送至省农机办计财处(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83199612;联系人:王斌

  办公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5号

  附件1: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非通用类机具种类明细表.xls

  附件2: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申报表.xls

  附件3: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4: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企业履约承诺书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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