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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做好2010年农机补贴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0年04月02日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已经下达,省领导对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做好今年的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贯彻落实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围绕发展粮食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进行。充分发挥机具补贴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引导鼓励农民购买先进适用的粮食生产机械,确保补贴资金的绝大多数用于发展粮食生产机械化。一是突出重点地区。要向粮食生产的示范区、大片、大户倾斜,促进示范区粮食生产作业机械化水平的迅速提高;二是突出重点机具。要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促进重点作物、关键环节生产机械化进程。要在方案资金安排上优先满足旋耕施肥播种机、深松机、水稻插秧机、育秧机组等重点推广机具的补贴。三是突出重点对象。各地要对本地区的种粮大户和合作组织登记造册,实行跟踪服务,在政策宣传、报名申请、对象确定等环节采取积极合理的措施,重点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和农机大户优先享受到补贴资金。

  二、加强宣传

  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按照《2010年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方案》的规定,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公开补贴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政策和补贴程序,使农民知晓购机补贴的实施范围及规模、补贴机具的种类及标准、补贴的对象及确认、实施的时间及要求,省局和市县区农机部门的政策咨询电话要安排专人接听。省局统一印制的《安徽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要下发到乡镇,《安徽省县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操作暂行办法》要张贴到村,营造实施购机补贴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已补贴机具要做好质量跟踪,保证购买补贴机具的农民都能享受到满意的售后服务。

  三、规范操作

  实施好购机补贴政策的关键是规范操作。各县级农机部门一定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徽省县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操作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办法中规定的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农民直接申请制度,报名时不得给申请购机农民设置任何障碍;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开确定制度,在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在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的监督下,采取抽签或摇号的方法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制度;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制度,不得限制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认真细致不走样。

  四、强化监督

  农业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方案,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推动购机补贴又好又快实施。要创新监督方式,采取地方自查与上级督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集中督查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一是强化自管和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农机部门内部购机补贴监督机制,重点监督“八个不得”、“四个严禁”等纪律落实情况。二是积极引进外部监督。主动邀请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检察院等部门进行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单位、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三是畅通监督投诉渠道。积极主动受理农民来信、来访和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就地、内部、及时的原则,做到无上访、无投诉、无曝光。四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发现问题决不姑息纵容。发生问题的地方,省局将查实的情况通报全省农机系统,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立即取消参加购机补贴的资格。

  五、加快进度

  当前正值各地农业春耕生产,各地要积极落实购机补贴的各项准备,尽快有序开展政策宣传、报名申请、资格审查、受益公示、协议购机、核实汇总、补贴结算等相关工作,加快实施进度。从4月起,省局继续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情况周报制度。各市农机主管部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汇总上报本辖区各县、区补贴工作的进度情况。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分别在今年的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及时向省局上报农机购置补贴半年工作小结和全年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电子文档。各地要确定专人,及时、认真、全面地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的档案管理工作。各地务必在6月底前完成今年第一批补贴资金的汇总、结算工作。对工作进度慢、不按时报送实施情况的地方,将通报批评,并削减下半年第二批补贴资金的额度。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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