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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请相关单位3月29日前报送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目录

四川省农机局 2010年03月24日

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对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部署,为了做好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供应和售后服务工作,请已经通过2010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公示且承诺在四川省销售的生产企业、已经通过四川省2010年非通用类和地方补充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公示的生产企业,按要求及时推荐本企业补贴产品经销商。

  一、经销商条件

  1、2009年12月31日前在四川省范围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以销售农业机械为主营业务。

  2、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不低于50万元。

  3、有固定的经营、仓储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4、有“三包”售后服务能力,具有农机维修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

  5、会计核算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健全。

  农机产品质量、性能、安全判定和仲裁的法定检测机构及其关联单位不得作为其所检测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经销商。

  二、推荐经销商数量及销售区域

  生产企业可以在我省的21个市(州)推荐其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在一个市(州)范围内,原则上只推荐一个经销企业。经销商的补贴产品销售区域以所在市(州)行政区划为界,即经销商在注册地所在市(州)范围内销售得到经销授权的补贴产品。

  生产企业在我省市(州)没有推荐经销商、或推荐不符合条件的经销商,视同放弃该区域补贴产品销售。

  三、推荐材料及要求

  1、请各生产企业在2010年3月29日前送达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四川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表》一份(并报送电子文档)以及所推荐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生产企业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请各生产企业及时通知其推荐的经销商在2010年3月29日前,送审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09年资产负债表,经营及仓储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材料、聘用人员农机维修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等原件,并递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经销企业加盖公章)各一份。原件送审后立即退还。

  3、上述材料送达到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联系人:张小军、任丹华;电话:028-87516509;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1号;邮政编码:610036;E-mail:scnjtgz@163.com。

  报送材料内容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规定要求,我厅将不予确认。

  请各生产企业及所推荐的经销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协同做好补贴机具的供应及售后工作。

  以前文件或管理要求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四川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表

  2、四川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及型号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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