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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津市农业机械局工作要点

天津市农机局 2010年02月24日

  2010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的**后一年,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做好农业机械化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现制定2010年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九届七次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各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提升农机装备总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着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深入发展,进一步培育发展主体,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技术推广,强化公共服务,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科技水平和安全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市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同比增加4个百分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数量有一个较大增加,经济实力、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化经营收入超过18亿元;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秸秆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机械化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新增保护性耕作示范面积15万亩,力争土地深松作业面积达到65万亩;各类农机化人员教育培训达到1万人次以上;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农机化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结构继续改善。

  三、重点工作

  (一)以实施购机补贴为重点,认真落实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

  1.落实购机补贴政策。科学制定2010年补贴方案,研究农机购置补贴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补贴范围,逐步扩大补贴机具种类。组织开展机具选型,优化补贴机具结构,引导广大农民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买粮食生产、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等农业产业发展急需的农业机械,重点提升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收割机、保护性耕作、农用平地机、设施农业及高效植保机械的保有量。简化购机审批程序,抓好我市农机补贴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的网络化,方便农民购机。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明确结算时限,增加结算频次,缩短结算周期,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搞好政策宣传,及时公布补贴政策、申请程序、补贴产品、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信息,保证农民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对购机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工作管理,强化监督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

  2.推进土地深松整地等作业补贴工作的落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补贴标准、作业标准和工作流程。2010年将在我市8个粮食主产区县试点推动。继续开展小麦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报废标准,完善报废更新补贴程序,建立农机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组织做好农机化项目论证和立项工作,努力争取农机化资金投入。

  (二)大力培育农机化发展主体,积极推进社会化服务

  3.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建设。继续贯彻实施《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进一步研究落实扶持政策措施。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等政策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倾斜。争取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维修车间、场院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指导服务,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多样化创建、规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和服务水平。2010年,力争使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发展到100个以上,比上年增长18%,覆盖70个乡镇以上。

  4.规范农机维修市场秩序。指导各区县做好农机维修点的审定、年检等各项工作,加强对农机维修点的分类、分级管理,提高农机维修网点服务能力。做好农机维修情况的网上统计上报工作。

  (三)组织抓好重要农时的机械化生产

  5.及早部署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机械化生产工作,启动实施重要农时、重点作物机械化生产进度统计报告工作,准确把握生产动态,提升机械化生产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强化农机作业组织协调,搞好机具调度,及时收集和发布需求信息,确保各项农机化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6.大力推进重点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提升玉米机收、水稻机插、水稻机收等生产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玉米机收水平要达到45%,水稻机插水平达到52%,水稻机收水平要达到65%。组织召开水稻机插、水稻机收和玉米机收等现场会。鼓励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加强跨区作业组织引导,扩大跨区作业的范围和领域,推动跨区机收由小麦向水稻、玉米等作物拓展,由机收环节向机耕、机插、机播等环节拓展,进一步提高农机具使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7.着力实施农机化推进工程。重点推进保护性耕作、土地平整、土地深松、秸秆综合利用等主要机械化作业,力争完成土地深松作业面积65万亩,土地平整10万亩。

  (四)积极研发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装备和技术

  8.加快普及主要农作物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农机化技术。着力推广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土地平整、残膜回收、畜禽健康养殖、设施农业精细生产和物理农业机械等增产增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制定规划,落实地块面积和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农机化技术的引领作用。新建示范点70个、科技示范户500户,完成示范推广面积50万亩,新增保护性耕作示范面积15万亩。适时举办保护性耕作高级培训班,组织召开保护性耕作现场会。认真做好农机化科技项目储备工作。

  9.推动农业机械技术创新。研发引进推广设施农业机械技术、农田残膜回收、畜禽与水产健康养殖业环境治理等机械化技术。进一步完善提高小麦玉米兼收型收获机、自走式采棉机、蔬菜连作土壤电处理、蔬菜自动嫁接机等农业机械化技术设备。以实施设施农业工程机械化系列技术研发和科技服务为重点,积极配合市设施农业工程中心开展工作,为我市“4412”工程的实施提供农机化技术支撑。

  10.加强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加强对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示范推广农机化综合技术,发挥示范区带动作用。组织召开示范区建设经验交流会。

  (五)加强农机安全监督和质量管理

  11.认真学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提高执行法规政策能力。以农机监理人员、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为培训宣传的重点,结合农机年度检审,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2.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积极争取市县两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继续推动各区县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巩固创建成果。加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农机牌证照核发。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深入田间地头和乡村道路,对春耕、三夏和三秋等主要机械化作业时节的农机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密切与公安交管、安监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推进联合检查。

  13.逐级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实施《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完成《市局与区县农机局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评价考核指标》的签订工作。

  14.提升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监理规范化建设。推进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积极推动农机监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组织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业务培训班,推进“三员”持证上岗制度。指导各区县贯彻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有关规范和标准,不断提升监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15.进一步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农机产品鉴定,完善农机鉴定程序,提高鉴定工作质量。依法开展在用农业机械产品和政府补贴农机具的质量调查。认真部署农机打假活动,处理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事件,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六)积极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建设**流的农机化人才队伍

  16.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培训资源,依托有关项目,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农机质量监督和农机从业人员培训,大力推进农机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管理。积极推进农机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加大对农机修理工、收割机驾驶员、拖拉机驾驶员、农机操作工及电工、电焊工、挖掘机操作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组织开展农机新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满足农民需要,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从业人员素质。

  (七)提升科学管理和社会化服务能力

  17.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认真总结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在安全监管、推广培训、试验鉴定、质量监督、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成效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发展思路和对策措施,多渠道积极争取投入,深挖现有资源潜力,改善农机推广机构履行技术示范、推广职责必需的工作条件,提高农机监理机构执法装备配备水平,提高鉴定机构的产品质量鉴定检测能力和质量调查及投诉处理能力。

  18.编制“十二五”农机化发展规划。做好农机化发展基本数据的统计、分析,深入开展农机化调研,适时启动“十二五”农机化发展规划的编制。

  19.做好信息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围绕重点工作,搞好新闻宣传策划,抓住亮点,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农机化,为农机化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报送的采用量,增强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八)提高市农机化示范推广中心和试验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

  20.积极争取各方面的资金支持,加快市农机化示范推广中心和农机化技术试验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发挥服务、试验、示范的功能。市农机化示范推广中心要积极开展水稻种植机械化、设施农业全过程机械化及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的示范推广,积极做好特色农机具的引进开发和试验示范。市农机化技术试验服务中心要着力加快农机展示中心项目的建设,完成中心道路、展示大厅基础建设和综合服务用房主体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自用农用地的规划,开展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组织好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市委九届六次、七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农机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科学判断、解决问题、推动落实的工作能力。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全局工作重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责任人和相应措施。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三)深入调研,把握规律。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加强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研究,科学把握农机化发展规律,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提出新举措。

  (四)服务大局,改进作风。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弘扬团结拼搏、奋发有为、与时俱进的精神,充分发挥和调动每位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五)强化沟通,形成合力。加强对直属单位及各区县的业务指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凝聚力量,形成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强大合力。

  (六)反腐倡廉,加强行风建设。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不搞以权谋私,公权私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实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以良好的政风行风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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