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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7年第4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结果的公示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7年12月06日

四川省2017年第4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结果的公示

 川农机鉴站〔2017〕59号

  各有关单位:

  我站于2017年11月29日组织专家对四川省2017年第4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进行了评审,现予公示(详见附件1、附件2)。

  一、公示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止。

  二、公示期间,申报企业应对涉及本单位的产品信息进行复核,并对真实性承担责任。凡归档信息不准确且不报告的,一旦查出,将取消该企业本年度内所有产品的归档资格。凡对归档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12月12日18:00前,将书面说明材料加盖公章后寄达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质量监督科。异议时仅对归档申报时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新提交的材料不作为复审依据。

  需要反映其它企业情况的,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材料寄送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沙西街19号

  电话:028-87610683

  邮编:610031

  附件:

  1.四川省2017年第4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结果公示稿(通过部分).xls

  2.四川省2017年第4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结果公示稿(未通过部分).xls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7年12月4日


四川省2017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结果的公告

  川农机鉴站〔2017〕56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成熟一批、归档一批、公布一批”的精神,四川省2017年第3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结果公示期已满,我站对公示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产品归档信息进行了再次复核,现对四川省2017年第3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有关企业要对公告中涉及本企业产品的信息进行复核,并对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凡信息不准确且不报告的,一旦查出,将取消该企业本年度内所有产品的归档资格。

  需要反映其它企业情况的,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材料寄送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沙西街19号

  电话:028-87610683

  邮编:610031

  附件:四川省2017年第3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结果点击下载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7年11月3日


四川省关于2017年第三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

  川农机鉴站〔2017〕41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依据“川农业函[2017]363号”文,为做好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现就报送补贴产品归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须在《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川农业函[2017]388号)和《四川省2017年部分品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川农业函[2017]808号)范围内(详见附件1、附件2)。

  2、申报产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对于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以柴油机为动力的农机产品,应提供符合“农办机[2016]6号”要求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机的相关证明。

  4、申报产品未被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

  5、第二批已归档产品本次不需要申报。

  二、报送材料及要

  1、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9月22日24:00止。

  申报步骤:①进入四川省农业厅官网(http://www.scagri.gov.cn/);②点击“应用系统”;③点击“农机推广鉴定及质量监管系统”中“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④点击“企业”,进行注册后登陆,已经注册过的直接登录即可。

  2、企业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网上申报系统中的信息与纸质材料中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归档,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企业自主承担。

  3、投档企业或产品被农业(农机)主管部门暂停补贴资格的,若已恢复,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网上申报产品纸质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

  ①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报后,利用申报系统打印出来的资料(材料封面、承诺书、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③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④鉴定机构确定的产品所属品目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⑤产品彩色照片(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粘贴或彩色打印在A4纸上)(加盖企业公章);

  ⑥国家实施强制管理产品的证书及其附件(加盖企业公章);

  ⑦以柴油机为动力的农机产品,提供柴油机国三排放标准相关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及检验报告复印件(如有变更需提供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变更审查确认报告复印件)或推广鉴定证书续展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材料按顺序胶装,并列出资料清单目录及页码,同一个品目装订成一册,有多个产品则同一产品③~⑧放在一起,报送1份纸质材料。

  5、纸质材料于2017年9月25日18:00前寄达四川省成都市银沙西街19号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质量监督科,邮编:610031。

  联系人:左学中、邓晓明

  联系电话:028-87610683

  附件1: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点击下载

  附件2:四川省2017年部分品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点击下载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7年9月15日


四川省2017年第2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结果公告(上)

  各有关单位:

  按照“成熟一批、归档一批、公布一批”的精神,四川省2017年第2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投档结果公示期已满,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四川省2017年第2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投档结果(上)》)。

  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产品,将在复核后另行公告。

  有关企业要对公告中涉及本企业产品的信息进行复核,并对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凡信息不准确且不报告的,一旦查出,将取消该企业本年度内所有产品的投档资格。

  需要反映其它企业情况的,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材料寄送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沙西街19号

  电话:028-87613473

  邮编:610031

  附件:四川省2017年第2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投档结果(上)点击下载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7年7月3日


四川省关于2017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 

 川农机鉴站〔2017〕22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依据“川农业函[2017]363号”文,为做好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现就报送补贴产品信息归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须在《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川农业函[2017]388号)范围内(详见附件)。

  2、申报产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对于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对于装配柴油发动机的农机具,应提供符合“农办机[2016]6号”要求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发动机的相关证明。

  4、申报产品未被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

  5、由于政策调整原因,本次所有产品均需在网上进行申报。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5月27日24:00止。

  申报步骤:①进入四川省农业厅官网(http://www.scagri.gov.cn/);②点击“应用系统”;③点击“农机推广鉴定及质量监管系统”中“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④点击“企业”,进行注册后登陆,已经注册过的直接登录即可。

  3、企业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网上申报系统中的信息与纸质材料中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归档,因信息无法核实的,不予归档,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企业自主承担。

  4、网上申报产品纸质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

  ①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报后,利用申报系统打印出来的资料(材料封面、承诺页、汇总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

  ④鉴定机构确定的产品所属品目证明材料;

  ⑤产品照片(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粘贴或彩色打印在A4纸上);

  ⑥国家实施强制管理产品的证书及其附件、柴油发动机国三排放标准相关证明。

  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及检验报告复印件;

  将上述材料按①~⑦顺序胶装成册,同一个品目装订成一册,报送1份纸质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纸质材料于2017年6月2日18:00前寄达四川省成都市银沙西街19号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办公室,邮编:610031。

  联系人:左学中、邓晓明

  联系电话:028-87613473

  附件: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点击查看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7年5月22日


四川省关于2017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结果的公告 

 川农机鉴站〔2017〕13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成熟一批、归档一批、公布一批”的指示精神,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结果(第一批)公示期已满。经我站组织专家对公示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产品进行审核,形成《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归档产品信息表(第一批)》,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有关企业要对公告中涉及本企业产品的信息进行复核,并对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凡归档信息不准确且不报告的,一旦查出,将取消该企业本年度内所有产品的归档资格。

  需要反映其它企业情况的,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材料寄送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沙西街19号

  电话:028-87613473

  邮编:610031

  附件:四川省2017年第一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归档产品信息表(公告稿)点击下载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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